为使我院科研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现参照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等有关学术期刊定级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学术期刊定级标准。 一、全部学术期刊,按其学术档次及学术影响共分为四级 1、国内一级学术期刊 2、国内二级学术期刊 3、国内三级学术期刊 4、国内四级学术期刊 二、国内一级学术期刊 1、《SCI》、《SSCI》、《AHCI》统计源期刊。 2、浙江大学选用的国内一级学术期刊。 3、浙江大学学报同级学术期刊。 三、国内二级学术期刊 1、《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所列的理科学术期刊。 2、《CSSCI统计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所列的文科学术期刊。 四、国内三级学术期刊 台州学院学报同级学术期刊以及未列入以上学术期刊的其他重要学术期刊。 五、国内四级学术期刊 公开出版发行的专科学校级学术期刊。 六、补充说明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视作一级,在《中国教育报》、《文汇报》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视作二级。 2.公开出版的国际专业学术会议或国家一级学会举办的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的论文集论文视作二级,公开出版的国家二级学会或省级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的论文集论文视作三级。 3.各级学术期刊的增刊、专刊、专辑等均降一级。 4.期刊中论文简报、摘要,会议报导,科技产品信息,译文,讲座等均不作研究论文对待。 七、本定级标准自2003年1月起实行,台州师专字[2000]9号文件同时废止。 八、本定级标准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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