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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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作品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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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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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替代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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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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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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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课 程
(暑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类别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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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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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等奖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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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类别课程对应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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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或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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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类课程指人才培养计划中的暑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类课程。
2、参加省级及以上A类学科竞赛、且排名前三的学生可申请II、III类课程替代,具体参见各学院制定的相关竞赛课程替代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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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未获奖但集训表现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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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或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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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未获奖但集训表现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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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或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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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课 程 (未修读的竞赛相关课程,不含专业核心课和公共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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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 (省级及以上A类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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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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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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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或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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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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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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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或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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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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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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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或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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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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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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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或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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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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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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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或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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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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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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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或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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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未获奖但集训表现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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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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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或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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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课程 (
竞赛相关且不含专业核心课和公共基础课,但
考试、补考或重修后仍未获得学分课程;
因故请假缺考的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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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
(省级及以上A类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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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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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前述作品等级及可替代学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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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或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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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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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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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A类二等奖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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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参见《台州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意见》及各学院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正文替代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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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科竞赛排名前三的学生
可申请
替代
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其它各类科技作品仅限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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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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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核心学术期刊,增刊、专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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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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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增刊、专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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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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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为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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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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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作品、学术论文、艺术作品、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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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见《台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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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科竞赛排名前三、项目类排名前五方可申请课外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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