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旧站  >  教学工作  >  毕业论文  >  正文

毕业论文

台州学院科技作品替代项目类型及标准

替代项目
科技作品
类型
作品等级
可替代学分
成绩
备注
I课 程
(暑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类别课程)
学科竞赛
省三等奖及以上
暑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类别课程对应学分
优(或95)
1、I类课程指人才培养计划中的暑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类课程。
2、参加省级及以上A类学科竞赛、且排名前三的学生可申请II、III类课程替代,具体参见各学院制定的相关竞赛课程替代细则。
参赛未获奖但集训表现良好
良(或85)
参赛未获奖但集训表现一般
及格(或65)
II课 程    (未修读的竞赛相关课程,不含专业核心课和公共基础课)
学科竞赛        (省级及以上A类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
6学分
优(或95)
国家级二等奖
5学分
优(或95)
国家级三等奖
4学分
优(或95)
省级一等奖
4学分
优(或95)
省级二等奖
3学分
良(或85)
省级三等奖
2学分
中(或75)
参赛未获奖但集训表现良好
2学分
及格(或65)
III课程    ( 竞赛相关且不含专业核心课和公共基础课,但 考试、补考或重修后仍未获得学分课程; 因故请假缺考的课程
学科竞赛
(省级及以上A类竞赛)
省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参见前述作品等级及可替代学分标准
及格(或65)
毕业设计(论文)正文
学科竞赛作品
省级A类二等奖及以上
具体参见《台州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意见》及各学院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正文替代细则。
1、学科竞赛排名前三的学生 可申请 替代 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其它各类科技作品仅限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
学术论文
二级及以上核心学术期刊,增刊、专刊除外
艺术作品
二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增刊、专刊除外
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台州学院为专利权人
课外学分
学科竞赛作品、学术论文、艺术作品、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具体见《台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
1、学科竞赛排名前三、项目类排名前五方可申请课外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