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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
艺术与设计学院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与实施办法
各位老师,
附件为艺术与设计学院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与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
10. 台学院艺发〔2021〕19号关于印发《艺术与设计学院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与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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