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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 使用本活动室须提前申请借用,活动室设有专人负责,进入活动室的同学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

二、 活动人员应自觉爱护和保持活动室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活动结束后自觉打扫卫生。

三、 活动过程中(除活动需要外)严禁在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要求保持整洁、有序的活动环境。

四、 注意爱护室内的各种设备。

五、 活动室内电源的使用要按学校用电有关规定执行。

六、 使用完毕后做好活动室的清洁工作,勿必关闭电器开关、关闭门窗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七、 如未经允许,擅自进入者,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