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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台州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教育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师范教育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一次综合检验,学校各部门和参加实习的师生都应充分重视。为了保证教育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教育实习的目的是通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实践,培养其教育和教学能力,进一步树立热爱人民教育事业的思想,增强当一名人民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第三条 教育实习的任务包括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和教育调查,其中以教学工作实习为主。

第四条 教育实习时间专科统一安排在第五学期,时间为八周,其中见习一周,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实习六周半,实习鉴定和小结半周;本科统一安排第六或第七学期进行,时间为八周,其中见习一周,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实习六周半,实习鉴定和小结半周。

第五条 教育实习的形式,采取实习生“按专业相对集中”的方式安排,实行我校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实习学校共同负责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领导

第六条 教育实习在校教育实习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

校教育实习委员会由分管教学的校长、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计财处和各二级学院的负责人组成。校教育实习委员会的职责是:制订和修改教育实习工作条例;领导和部署每学年的教育实习工作;协调和处理实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教务处负责制订全校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审核各二级学院的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同各二级学院协商安排实习学校;准备全校统一的实习表格和有关资料;指导和检查全校实习工作情况;组织全校实习工作的总结和交流。

后勤管理处负责做好实习的后勤服务工作;计财处负责实习经费的发放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由负责教学的院长、教学法教师、班主任等35人组成,负责本学院的教育实习工作。二级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本学院教育实习工作计划;选派实习带队教师,编排实习分组;了解实习学校的教学进度,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组织备课、试教等各项实习前的准备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实习中学对实习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收集实习学校对实习生和毕业生的反映及要求,及时改进实习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审核、平衡实习生的实习成绩;主持组织本学院的实习总结和交流。

第八条 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教育实习管理委员会,由一名教育局局长牵头,成员由教育局的人事、普教、教研室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实习学校代表组成。该委员会的职能是:负责安排实习学校;帮助实习学校落实解决实习师生食宿;指导和检查实习学校的实习管理工作,帮助解决碰到的困难。

第九条 以实习学校为单位,成立高师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校的实习工作。实习领导小组由实习学校校长(或教务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实习学校教务、政教、总务负责人及实习学科教研组长、我校带队教师组成;实习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实习要求,制定实习工作计划,确定实习班级和指导教师;为实习师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向实习生介绍学校有关情况,组织介绍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验,在实习期间负责对实习师生的教育和管理;评定实习成绩。

三、内容与要求

第十条 实习准备工作

新生入学后,各二级学院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学生进行普通话和二笔字训练,熟悉本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实习前一学期,各二级学院应结合“教学法”课的教学和见习,使学生接触了解中小学实际,同时组织学生听课,试写教案并进行试教。

实习前一学期开学初,各二级学院应将下一学期实习学生的安排上报教务处汇总,教务处经过协调后,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由教育局根据按专业相对集中的要求落实好实习学校 (原则上应安排在我校的定点实习学校),并帮助实习学校落实解决实习师生的膳宿。实习学校应在实习前三周,落实好实习班级和指导教师,并告之我校。

下实习学校前,各二级学院要进行思想动员,组织参加实习的师生,认真学习教育实习工作条例,明确实习的任务和要求。

第十一条 一周见习的目的是使实习生了解实习学校和实习班级的情况,熟悉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常规,做好接任前的各项准备。内容包括:听取实习学校和实习班级情况介绍;听取教学和班主任的工作经验介绍;随班听原任教师的课,协助批改作业,写好第一周上课的教案,并进行试教;参加实习班级的活动,熟悉班级的学生;以班为单位,订出实习期间的教学和班主任工作计划等。

第十二条 教学实习工作内容包括:钻研教材,搜集资料和准备实验器材、编写教案、试讲、上课等主要教学环节,以及辅导、批改作业、讲评、成绩考核、组织课外学习活动等辅导教学环节。

每位实习生必须上不少于两周的本学科的课,课时数要求:中文、英语、数学专业达到1014课时(不含重复课,下同),其它专业为610课时,其中中文专业应有一次作文辅导,理化生专业应有一次实验课,尽可能实习到课堂教学的各种类型的课。每位实习生听课不少于10节,并做听课记录;参加评议不少于2次。

实习生的教案须经原任教师审阅签字,并通过试讲,原任教师认可后才能上课。

第十三条 班主任实习工作包括班级日常管理工作、班级集体活动、个别教育等。要求每位实习生实习班主任工作至少两周;记班主任工作日记;至少组织一次主题班会或班级集体活动;做两名后进生的思想转化教育工作。

第十四条 教育调查工作包括了解当地基础教育历史、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了解实习学校的历史、现状、特点、成绩及存在问题;了解实习班级的情况、学生情况、班级特点及问题;了解实习学校实习科目及科任教师的教学情况、经验及问题等。要求实习学生就以上某一方面问题进行调查,写一篇教育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 实习的总结工作包括实习生、带队教师、二级学院和学校等四个层次。每位实习生要根据本人在实习期间的实际表现,完成任务情况和实习中的收获、体会、存在问题等写出书面小结,以实习小组为单位进行汇报交流和评议,由小组长将意见归纳填入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实习结束时,实习生要交齐在实习期间的全部教案、听课记录、班主任工作实习手册及教育调查报告等。

带队教师在实习期间应每日填写带队教师听课登记表;带队教师应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写出教育实习带队工作小结,小结内容包括:对所带实习小组实习质量的分析与评价;对今后教育实习工作和本专业教学改革的意见与建议;实习带队工作的体会等,并填入教育实习带队教师工作考核表,汇同听课登记表、听课记录交二级学院,由各学院汇总送教务处,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二级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要在带队教师汇报基础上写出本学院的实习工作总结。及时召开全学院的教育实习工作汇报交流会(吸收下一届学生参加)。并在实习结束后二至三周内把实习工作总结、实习生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送交教务处。

教务处要在各二级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写出全校的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并汇编有关资料。

四、成绩评定

第十六条 实习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五级。评定实习成绩必须严格按照评估标准。成绩分布呈正态。评为优秀的尤应从严掌握(一般不超过本专业实习生的百分之四十)。

第十七条 实习成绩评定先在实习生自我小结与实习小组评议的基础上,由教学工作实习指导教师和班主任工作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生的表现,参照本校制定的“教育实习成绩评估标准”(附件二)提出实习成绩初步意见,后由实习学校实习领导小组评定,再由各二级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同带队教师并考虑实习生上交的各项材料,最后审定,原则上应保持各实习学校评定的实习成绩之间的平衡。实习成绩由各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审定,报主管校长批准。

五、带队和指导教师

第十八条 各二级学院要重点做好实习生下实习点之前的教学准备工作,组织实习生钻研教材,分析中小学教学中的具体问题。学校从各二级学院抽调一定数量的实习带队教师分派到各实习点,原则上做到每个实习点有一名带队教师,各二级学院应指派有一定教学和管理经验的教师作为带队教师,新教师作为带队教师需有老教师指导。实习带队教师主要负责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具体职责是:(1)下实习点之前,协助各二级学院做好所分管实习生的实习准备工作。(2)协同实习学校安排好实习生的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查的实习任务。(3)指导实习生备课,编写教案,审批教案;听实习生试教和上课,指导实习生掌握教学工作技能技巧、主持评议会。(4)在实习期间,每周听课时数至少要达到8节,并填写带队教师听课登记表。(5)在实习期间检查、督促实习生完成实习任务,协同实习学校认真贯彻实习条例,处理实习中的偶发事件。(6)在实习最后一周,要组织做好实习生的个人小结(包括撰写教育体会、专题报告)和小组评议工作。(7)及时了解中小学教学的实际情况和教改动向。

第十九条 各实习学校全面负责实习生的业务指导和生活安排。实习学校的教学指导教师的职责是:(1)向实习生介绍本课程的教学情况,传授教学经验,注意对实习生进行专业思想和师德教育;(2)安排实习生的教学见习、教学实习任务,指导实习生备课,编写教案,审批教案;(3)听实习生试教和上课,指导实习生掌握教学工作技能技巧、主持评议会,给每位实习生至少开一次评议会(同教材同实习班级的实习生都参加);(4)指导实习生检查、批改学生的作业,准备实验,辅导学科小组活动以及个别学生的辅导工作等,并创造条件,指导中小学劳动技术课的实习;(5)对实习生的教学实习工作写出评语,并对实习成绩进行评议。

第二十条 实习学校班主任指导教师的职责是:(1)向实习生介绍实习班级情况,传授班主任工作经验,对实习生进行专业思想和师德教育;(2)安排班主任工作实习任务,指导实习生制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3)指导实习生进行班级常规管理工作:(4)指导实习生召开主题班会或班级集体活动,并主持对实习生组织活动后的评议会;(5)指导实习生做学生的个别教育工作;(6)对实习生的班主任实习工作写出评语,并对实习成绩进行评议。

六、实习生

第二十一条 凡有正式学籍的本校师范教育学生都必须参加教育实习。因故未能参加教育实习的(须经二级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或教育实习成绩不合格的,不准毕业,只发给结业证书。在参加工作一年之后,经所在学校对其表现和从事教学、班主任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评定,并报本校教务处审核、校长批准合格者才可换发毕业文凭。

第二十二条 实习生必须遵守“实习生守则”(附件一)和实习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实习工作,全面完成教育实习任务。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因病或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按“实习生守则”中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教育实习成绩评定。

七、经费

第二十三条 实习经费的开支要符合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既要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又要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精打细算,提高使用效益。

第二十四条 本校师生实习期间的有关经费开支规定如下:

1、实习生的指导费以及实习师生的住宿费、搭伙费、水电费等与实习学校包干,计每位实习生120元。

2、实习期间,在学生所在校区城关以外带队实习的教师,与实习生同住实习学校的,按实际住宿天数给予住宿补贴,具体标准参照《关于实习带队教师住宿报销的补充说明》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住勤伙食补贴根据实际天数按出差标准计算。在学生所在校区城关带队的教师,不能回单位用膳的误餐费,按参加实习总天数的三分之二包干,无住宿补贴。实习带队教师的交通费和集中、分散实习学生的住宿费报销标准参照《关于部分实习经费报销金额调整的说明》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上述各项补贴标准由本校计财处确定。

3、先遣学生以及不由校车接送的实习生,其车费待实习结束后以实习小组为单位,统一到计财处领取。

4、实习生因病在实习地点医疗部门就医药费,按医疗费使用规定办理。

5、下列费用自理,不予报销:

1)实习生在外用膳的蒸饭费、茶水费;

2)离开实习学校的探亲费、游览费;

3)实习生由于违反操作规定损坏实习学校的仪器、模型及其它损坏公物的赔偿费。

6、实习期间的各项经费开支,都凭正式发票或实习学校财务部门的正式收据,按规定的审批手续报销。

八、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台州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

实习生守则

一、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全心全意做好教育实习工作。

二、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履行教师行为规范,做学生的表率。

三、深入研究教材,认真备课,每一课都必须写出详细的教案,在上课前三天交教学工作实习指导教师审批,经签名批准后,通过试教才能上课。

四、虚心向实习学校师生和实习同学学习,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每节课后认真自我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五、安排在同一班级的实习生,必须随班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并一起批改作业。因故不能参加听课,须向原任课教师请假。

六、必须参加实习班级的集体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全面完成班主任的实习活动。

七、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三天以内由班主任工作实习指导教师和教学工作实习指导教师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实习学校实习领导小组批准,并报本校二级学院实习领导小组负责人备案,根据其实习任务完成的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实习。


附件二

教学工作实习成绩评估表


环节

内容

教学工作实习成绩评估标准

比重

评分

课前

准备

25分)

备课

熟悉教学大纲,掌握教材体系和重点、难点,教案完整。

15


试教

主动积极,内容熟悉,符合上课要求。

10




课堂

教学

50分)

教学内容

教学目的明确,份量适中,重点突出,难点抓准,内容科学、系统,思想性强,教书育人。

17


教学方法

启发式,教学双边活动好,教学环节严密,注意培养学生智能,实验操作准确、熟练。

15


教学效果

学生思想活跃,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的,教学效果好。

10


语言板书

能用普通话教学,语言正确,口齿清楚,板书有计划,文字工整,书写规范,图表美观。

8


课后

活动

15分)

作业批改

及时布置作业,份量适当,难易适度,批改及时、正确,认真批讲作业。

6


课外辅导

及时下班辅导,热心指导差生,能指导课外兴趣小组。

6


听课评议

完成听课节数,有记录。积极参加课后评议。

3


态度

10分)

教学工作态度

工作认真踏实,上课后进行自我分析,主动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教学工作提高快。

10





总 分





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评估表


环  节

内  容

班主任实习成绩评估标准

比重

评分

工作

准备

20分)

熟 悉

情 况

能较快地熟悉和掌握实习班级学生概况,班级特点,班干部姓名。

10


工 作

计 划

根据学校和班级实际,订出切实可行的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

10


班级

工作

60分)

日 常

工 作

组织班级的全部日常工作,教学秩序稳定,全面关心学生,妥善处理偶发事件,效果好。

20


主题班会或班集体活动

德育放在首位、内容丰富,适合学生特点,效果好。

20


差 生

转 化

对差生的观察调查深入,找出后进原因,转化教育工作有针对性、耐心,差生有明显进步。

20


工作

表现、

效果

20分)

作 为

表 率

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受学生的尊敬和爱戴。

10


工 作

能 力

掌握班主任工作方法,能独立开展工作,有组织管理能力。

5


工 作

小 结

对自己的工作能运用教育科学理论进行分析小结,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对班主任工作有创见。

5





总 分


说明:以上两份评估表分别供评定实习生教学工作实习和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参照用,可以先分别量化打分,然后根据教学工作实习为主原则汇总并换算为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