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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人因工程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7日 18:54    作者:     

人因工程实验室为艺术与设计学院专用教研场所,根据学校实验室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实验室服务于本院教学与科研工作,使用前须提前联系管理部预约登记。

2、任课老师应在课程开始前和管理人员做好前期沟通,确认场地及使用时间。

3、进入实验室前,教师提前到达实验室,组织学生有序地进入。清点人数、设备信息并填写《实验课记录表》,台州学院学生使用仪器登记表》及相关实训报告。

4、实验室内需注意防盗、防火,严格实行安全用电,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5、实验室严禁吸烟,不得私带零食饮料,不随地吐痰,保持整洁卫生。

6、课程中,实验人员严格按照实训步骤和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操作与课程无关的内容。碰到操作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指导老师提出,切忌盲目使用,严禁擅自修改设备已有设置 。

7、任课教师和管理教师应经常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以保证教学正常进行,并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

8、实训过程中,器材设备由当日使用人负责管理,使用人员与设备仪器一一对应,责任到人,凡出现器材损坏或丢失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教师和管理员,视原因确定赔偿标准及处理意见,处理完毕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9、课程结束后,学生应及时关掉电脑,推进键盘,盖好防尘布,切断电源,座椅归位。将实验室打扫干净,关好门、窗,教师或管理员确认后方可离开。

10、未经教师和管理员许可,不得擅自取出或带走实验室一切物品,违者将严肃处理。

11、实验室采用预约开放制,在学院既定课程安排之外如需借用实验室,使用人需提前联系管理员并递交申请书,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后方能使用,使用时沿用本制度。

艺术与设计学院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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