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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多媒体虚拟设计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7日 18:50    作者:     

多媒体虚拟实验室为艺术与设计学院专用教学场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实验室由艺术学院统一安排上课时间,非本系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不得作为普通教室使用,钥匙由美术与设计实验室管理员专人负责管理。

2、任课老师应在课程开始前和管理人员做好前期沟通,确认场地及使用时间。

3、进入实验室前,教师提前到达实验室,组织学生有序地进入。清点人数、设备信息并填写《实验课记录表》,学生按编组次序对号入座并填写《台州学院学生使用仪器登记表》及相关实训报告。

4、实验室内需注意防盗、防火,严格实行安全用电,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5、实验室严禁吸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不准私带零食饮料,不随地吐痰,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6、课程中,实验人员严格按照实训步骤和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操作与课程无关的内容。碰到操作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指导老师提出,切忌盲目使用。

7、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计算机;严禁随意拆卸计算机上的任何接口,网线、电源和连接设备;严禁擅自修改计算机系统设置。

8、实验室杜绝使用游戏软件、有毒外接设备、大功率外接设备,注意电器防潮、防静电。

9、任课教师和管理教师应经常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以保证教学正常进行,并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

10、实训过程中,器材设备由当日使用人负责管理,使用人员与设备仪器一一对应,责任到人,凡出现器材损坏或丢失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教师和管理员,视原因确定赔偿标准及处理意见。处理完毕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11、课程结束后,学生应及时关掉电脑,推进键盘,盖好防尘布,切断电源,座椅归位。将实验室打扫干净,关好门、窗,教师或管理员确认后方可离开。

12、未经教师和管理员许可,不得擅自取出或带走实验室一切物品,违者将严肃处理。

13、在学院既定课程安排之外如需借用实验室,使用人需提前联系管理员并递交申请书,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后方能使用,使用时沿用本制度。

艺术与设计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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