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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7日 18:46    作者:     

 

为了规范我院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更好地服务实践教学,维护学校资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我院教学仪器及设备由所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统一管理,各实验分室负责人协同,借用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科研、行政人员。

二、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应依据我院课程教学计划,优先满足本院师生的教学需要。任课教师须在开学初向管理部提出申请和预约。申请者填写《艺术与设计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申领使用。

三、其他院系、部门师生如需借用,须填写《艺术与设计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经借用者所在部门实验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再递交我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申领,并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留档备案。

四、外借的普通器材需经我院实验室主管领导批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须经校级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外借。具体标准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为准。

五、因专业交流、讲座、会议竞赛、开放实验等因公临时使用时,使用者需提前与管理部确认设备情况,按流程填写申请表。如有冲突,优先满足教学使用。

六、仪器、设备借出前应由实验室工作人员与借用人当面确认物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配件等情况,并对其功能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检查,如有问题需记录在案。申领出库时,须填写统一的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

七、借用人应负责借出仪器、设备的维护;使用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或说明规范使用,妥善保管并如期归还。所借仪器、设备不得转借,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原则上不得带离学校外使用。如出现以上违规情况,则停止其借用资格,并依规定处理。

八、仪器、设备归还时必须经过实验室工作人员现场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办理归还入库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尽快查明原因,借用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或经济赔偿。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19年12月25日

艺术与设计学院教研空间及设备管理工作流程

说明:1.教研空间包含我院所有教室、实验室等。设备指纳入教学并登入学校学院资产管理库中的教学仪器、设备、耗材等。2、耗材需学校学院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并规范使用。

1 艺术与设计学院教研空间使用申请表

编号: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申请人
联系电话
使用地点
拟使用设备 ¨音响 o投影仪 o话筒 o电脑 o其他
活动名称及内容
使用时间 月 日 时 开始 至 月 日 时结束
使用人数
实验室主管领导意见 实验室负责人签名: 主管院长签名: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使用相关场地请提前填写本表,并递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N304)登记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二、申请通过后,申请人即为安全负责人,需全权负责相关设备、设施及安全。物品损坏及遗失,将由安全负责人全权负责。三、场地原则上当天使用当天归还。使用结束后必需确定门窗,设备、水电关闭(特别注意:投影仪散热指示灯变红后方可切断电源)、卫生清扫完毕等事宜均符合要求后,联系管理员确认无误后归还场地。四、晚上使用请于当天下午16:00分之前提早登记领用;法定节假日请提早2个工作日与管理员联系。美术与设计管理员:鲁灵飞 电话:683029音乐管理员:金英华 电话673019 负责人签名:
使用完毕后情况检查 o电脑 o多媒体投影仪 o幕布 o 卫生o水电 o门窗 ¨其他责任人:检查人: 检查时间:

注:此申请表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存档,记录作为该年度班级及教师综合考评依据之一。

1 艺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厅使用申请表

编号: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申请人


联系电话


拟使用设备

o钢琴 ¨音响 oLED屏 o话筒 o电脑 o空调 o化妆间

其他设备备注


使用时间

月 日 时 开始 至 月 日 时结束

使用人数


申请单位意见

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活动名称

及内容和相关方案(可加页)


活动内容审核

年 月 日

后勤保障审核

年 月 日

学院审核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使用相关场地请提前填写本表,并递交音乐厅管理员登记备案,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二、申请通过后,申请人即为安全负责人,需全权负责相关设备、设施及安全。物品损坏及遗失,将由安全负责人全权负责。

三、场地原则上按照彩排一次、正式活动一次使用,当天使用当天归还。需提前一天彩排请备注说明。使用结束后必需确定门窗、设备、水电关闭(特别注意:空调和LED屏幕是否关闭、卫生清扫完毕等事宜均符合要求后,联系管理员确认无误后归还场地)。

四、院外提前一个月申请,院内提前半个月申请,若需更改时间请提前一周与管理员联系。法定节假日请提早2个工作日与管理员联系。

五、 安全及使用保证:1、保证设施使用规范 2、保证桌椅不出现损坏 3、未经同意禁止随意拆卸或者架设外来设备 4、演出时至少有5名人员负责现场秩序

音乐厅管理员:丁晶玲 电话13867662827(682827)

2 艺术与设计学院仪器与设备使用申请表

编号: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申请人


联系电话


使用地点


拟使用设备


使用内容


使用时间

月 日 时 开始 至 月 日 时结束

使用人数


实验室主管

领导意见

实验室负责人签名: 主管院长签名: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使用相关场地请提前填写本表,并递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N304)登记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二、申请通过后,申请人即为安全负责人,需全权负责相关设备、设施及安全。物品损坏及遗失,将由安全负责人全权负责。

三、设备原则上当天使用当天归还。使用结束后,联系管理员确认验收、无误后归还入。

四、晚上使用请于当天下午16:00分之前提早登记领用;法定节假日请提早2个工作日与管理员联系。

美术与设计管理员:鲁灵飞 电话:683029

音乐管理员:金英华 电话673019

申请人签名:

使用完毕后

情况检查

检查人: 检查时间: 检查结果:

注:此申请表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存档,记录作为该年度班级及教师综合考评依据之一。

表3艺术与设计学院实验室及教室使用登记本

实验室名 称:

实验室工作人员:

艺术与设计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3艺术与设计学院实验室及教室使用记录

班级: 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管理员:

日期

课程名称

仪器设备名称

安全情况

卫生情况

教师签名

使用人签名

备注

















































































































































4艺术与设计学院仪器与设备使用登记本

系 别:

仪器设备名称:

仪器设备编号:

实验室 名 称

艺术与设计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4艺术与设计学院实验室及教室仪器使用记录

日期

时间或节次

班级

课程名称

仪器设备名称型号、编号及机号

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使用人签名

教师签名

备注

使用前领取

使用后归还







































































艺术与设计学院出入库记录本

期:

人:

艺术与设计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日期

编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存放地点

入库

出库

结存

采购(经费)来源

经手人

数量

日期

数量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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